资金的提取和返还
退出UTRGV
当联邦第四章助学金或贷款援助发放,接受者退学,所有课程不及格或请假时,法律要求UTRGV计算学校和/或学生必须退还给第四章项目的金额。
该法案涵盖的第四章项目包括:
- 联邦佩尔助学金
- 大学和高等教育教师教育援助(TEACH)补助金
- 联邦补充教育机会补助金(FSEOG)
- 直接贷款
- 直接PLUS贷款
- 伊拉克及阿富汗服务补助金
尽管联邦勤工俭学是第四项计划,但它不受第四项计算的影响。学生可以保留所有联邦勤工俭学收入,直到退出,但在退出日期之后没有资格工作。
官方撤军
正式退学是指学生按照UTRGV的退学程序提供他或她的退学意图的正式通知。学生开始提款的日期被认为是学生出勤的最后日期,并用于计算第四章资金返还公式中使用的百分比。从一级日到提款日的天数除以支付周期(学期)的天数等于第四章基金所赚取的百分比。如果提款日期在学期的60%点之后,学生已经获得了100%的第四章资金。如果在学期的60%点之前提取,学生将负责退还未赚的资金。学生将被告知有责任将未赚的资金偿还给相应的项目和/或UTRGV。
要正式退学,学生需要到注册办公室领取退学表。提款表需要由学生、付款与收款和经济援助办公室签署。在取得所有所需签名后,须将撤回表格交回选举事务处。
非官方的取款
如果一名学生开始出勤并没有正式退学,但在学期中至少有一门课程没有通过,UTRGV将根据第四章的规定,认为该学生已经非正式退学,除非UTRGV可以证明该学生已经完成了学期的学习。UTRGV需要根据学生最后一次参加学校记录的学术相关活动的最后一天作为提款日期来计算第四章资金的返还金额。
UTRGV要求教师报告所有获得不及格成绩的学生的“最后出勤日期”。“最后出勤日期”可以包括学生最后一次上课的日期或学生最后一次提交课堂学术作业的日期。因此,UTRGV将使用您的教授提交的报告的最后出勤日期作为学生的退学日期。如果没有提供日期,则以该期间的中点作为学生的退学日期。一个学生在本学期的出勤率超过60%,将获得100%的联邦援助资金。学生将被告知有责任将未赚的资金偿还给相应的项目和/或UTRGV。
未获得的第四项援助应按以下顺序返还给下列项目:
- 无补贴直接斯塔福德贷款
- 直接补贴斯塔福德贷款
- 直接加(研究生)
- 直接加(家长)
- 联邦佩尔助学金
- 伊拉克及阿富汗服务补助金
- 联邦补充机会补助金
- 大学和高等教育教师教育援助(TEACH)补助金
UTRGV必须尽快退还其负责的未赚资金,但不迟于确定学生正式或非正式提款后45天。
如果根据标题IV的返还计算,UTRGV将贷款资金返还给贷款人,UTRGV将通知学生,资金已代表他或她返还。
模块
当一个学术项目中的一门或多门课程没有跨越整个支付周期(即sum1或Sum2),或者该项目仅由模块组成时,以模块形式提供课程。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的普查日期;因此,如果学生在特定模块的人口普查日期后没有继续注册,预算和奖励将进行调整。
如果在退学时,学生提供书面通知,说明他们将参加在同一付款期内晚些时候开始的模块,则学生将不被视为退学。如果没有确认未来的出勤,UTRGV将认为该学生是退课学生,并处理标题IV的返回。即使学生可能已经注册了未来的模块,UTRGV也不能假设该学生将返回课程以证明未来出勤的确认。
如果UTRGV收到了未来出勤的确认,但学生没有按计划返回,则标题IV的返回将被处理,如果学生没有提供未来出勤的确认。
从2021年7月1日起,如果学生成功完成了一个模块或模块的组合,并且在一个支付周期内完成了49%或更多的可计算天数,则该学生符合退学豁免,并且不被认为是出于标题IV的目的而被退学。
示例1:
学生在第一个模块中注册了3学分的课程,在第二个模块中注册了4学分的课程。
模块1 3学分 |
模块2 4个学分 |
该学生成功完成了模块1,但在模块2的第15天,该学生退课了。 结果-学校将适用49%的豁免,因为学生成功完成模块1,不需要R2T4计算 |
例2:学生计划在前两个模块(A和B)中分别完成两门课程。
模块一 3学分 |
模块B 3学分 |
该学生开始参加模块A的两门课程,但几天后放弃了一门课程。 结果-学校不会进行R2T4计算,因为学生仍然在读,但可能需要重新计算助学金。 |
例3:学生计划在前两个模块(A和B)中分别完成两门课程。
模块一 6学分 |
模块B 6学分 |
该学生完成了模块A的课程,但在模块A上的课程中放弃了模块B的课程。 结果-学校不会进行R2T4计算,但可能需要重新计算助学金。 |
例4:一个学生在第一个模块注册了一个3学分的课程,在第二个模块注册了两个3学分的课程。
模块一 6学分 |
模块B 3学分 |
学生没有通过所有模块1的课程,但在人口普查日期后仍然注册模块2。 结果-学校不会进行R2T4计算。 |
提款后付款流程
如果支付给学生的金额少于学生获得的金额,则该金额可能被视为取款后支付。提款后资格可用于记入学生账户上的未偿费用。UTRGV自学校确定学生退学之日起30天内向学生提供任何金额的退学后付款。学生可以接受或拒绝部分或全部未记入学生账户的提款后支出。学生必须在大学发出通知之日起14天内作出回应,才有资格收到提款后的付款。学生或家长对退学后支付的回应不必是书面的;但是,UTRGV必须记录响应。
如果学生不回应学校的通知,那么未记入学生账户的提款部分将不会发放。UTRGV需要在提取贷款资金之前联系被提取的学生,并向学生(或父母PLUS贷款的情况下)解释,如果资金被支付,他或她有义务偿还资金,并确认学生仍然需要任何贷款资金。
联邦退学政策:当学生退学时联邦学生资助的处理
法律规定了如果你从学校退学,你的学校必须如何确定你获得的第四章项目援助的金额。该法涵盖的第四章项目包括:联邦佩尔助学金、伊拉克和阿富汗服务补助金、教育补助金、直接贷款、直接PLUS贷款、联邦补充教育机会补助金(FSEOGs)和联邦珀金斯贷款。
虽然你的援助在每个学期开始时就会被记入你的账户,但当你完成这一学期时,你就会获得资金。如果你在付款期或入学期(你的学校可以为你定义这些并告诉你哪一个适用)退出,你到那时已经获得的第四章计划援助的金额由一个特定的公式决定。如果你收到的(或你的学校或家长代表你收到的)资助少于你挣的钱,你可能会收到这些额外的资金。如果你得到的资助比你挣的多,多余的资金必须由学校和/或你退还。
你所获得的援助金额是按比例确定的。例如,如果您完成了付款期或注册期的30%,您将获得您最初计划获得的30%的援助。一旦您完成了超过60%的付款期或注册期,您就可以获得该期间计划收到的所有援助
如果您没有收到您所赚取的所有资金,您可能会收到提款后的付款。如果你的取款后支付包括贷款资金,你的学校必须得到你的许可才能支付。你可以选择拒绝部分或全部的贷款资金,这样你就不会招致额外的债务。你的学校可能会自动使用你的全部或部分助学金资金来支付学费、杂费和食宿费(根据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学校需要您的许可才能使用撤销后的补助金支付所有其他学校费用。如果你不同意(有些学校在你入学时要求),你将获得资金。然而,允许学校保留这笔资金以减少你在学校的债务可能对你最有利。
有一些标题IV基金,你计划收到,不能支付给你,一旦你退出,因为其他资格要求。例如,如果你是一年级本科新生,并且你在退出前没有完成课程的前30天,那么你将不会收到任何直接贷款资金,如果你在30天后仍然注册,你将收到任何直接贷款资金。
如果您收到(或您的学校或家长代表您收到)必须退还的超额第四章计划资金,您的学校必须退还等于以下两项中较小者的部分:
- 你的机构收费乘以你资金的未赚百分比,或者
- 超额资金的全部数额。
学校必须退还这笔钱,即使它没有保留你的第四章项目资金。
如果你的学校不要求退还所有多余的资金,你必须退还剩余的资金。
任何你必须归还的贷款资金,你(或你的父母的直接PLUS贷款)按照本票的条款偿还。也就是说,你在一段时间内向贷款的持有者定期付款。
任何数额的未赚得的资助资金,你必须归还被称为超额付款。你必须偿还的奖助金多付的最高金额是你已收到或计划收到的奖助金的一半。如果补助金多支付的原始金额为$50或以下,则您不必偿还补助金。您必须与您的学校或教育部作出安排,退还未获得的助学金资金。
当你退学时,对第四章项目资金的要求与你学校可能有的任何退款政策是分开的。因此,你可能仍然欠学校的资金来支付未付的机构费用。你的学校也可能会向你收取任何学校被要求返还的第四章项目资金。如果你还不知道学校的退款政策,你应该向学校索要一份复印件。你的学校也可以为你提供正式退学的要求和程序。
如果你对你的标题IV项目资金有疑问,你可以打电话给联邦学生援助信息中心1-800-4-FEDAID(1-800-433-3243)。TTY用户可拨打1-800-730-8913。有关信息也可在学生援助网站上获得,网址为www.studentaid.ed.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