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指南:失明和低视力
在先前诊断的视力丧失的基础上,从学生无障碍服务服务(SAS)寻求支持服务的学生必须提交文件,根据《康复法案》第504条、《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和《美国残疾人法案修正案》验证他们的资格。该文档必须描述一个禁用条件,该条件由存在定义 重要的 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的限制。仅仅提交诊断的证据是不足以保证学术住宿。可考虑获得服务资格的认可机构提供的文件,但具体的住宿请求可能需要额外的文件。请不要犹豫,联系SAS布朗斯维尔校区的956-882-7374或爱丁堡校区的956-665-7005如果你有任何问题。
眼科医生、验光师或其他合格的专业人员应作出诊断并填写适当的文件。诊断医师不应是学生的家庭成员。
文件应包括:
1. 诊断:视力相关残疾的陈述,并附有支持性数字描述,包括矫正和不矫正的视力。
- 诊断开始
- 最后一次临床接触日期
2. 评估:可接受文件的年龄取决于条件的性质和学生的住宿要求;但是,应提交反映当前对学生功能影响的文件。性质变化的视觉障碍可能需要更频繁地记录。
- 用于确定诊断的评估程序和评估工具或工具
- 评估结果的叙述性总结
- 出现符合诊断标准的症状
- 目前正在接受的治疗
- 症状的严重程度
- 疾病的预后
3. 功能限制
- 对主要生活活动的影响
- 残疾的行为表现,特别是它对学生在学习环境中的影响。
- 任何落在实质性范围内的附加限制。
- 特别注意事项(如药物副作用等)
4. 住宿
- 住宿历史
- (可选)推荐住宿
- (可选)可能有助于确定住宿条件的附加信息
如果同时存在学习障碍或其他残疾情况,可能需要适当的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评估。
所有文件必须在专业人士的官方信笺上提交,说明残疾情况。报告应注明日期和签名,并包括评估者的姓名、头衔和专业证书,包括有关许可证/认证的信息。学生无障碍服务将决定住宿在大学环境中是否合理。
所有文件都被视为机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