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指南:聋人和听力障碍者
在先前诊断的听力损失的基础上,从学生无障碍服务(SAS)寻求支持服务的学生必须提交文件,证明他们符合《康复法案》第504条、《美国残疾人法案》(ADA)和《美国残疾人法案修正案》的资格。文件必须描述一种残疾状况,其定义是在一项或多项主要生活活动中存在重大限制。仅仅提交诊断的证据是不足以保证学术住宿。如果提交来自德克萨斯州卫生与人类服务部(THHS)的聋人和听力障碍服务部(DHHS)的耳聋证明,请包括用于获得认证资格的文件。
应由听力学家、言语及听力专家或其他合资格的专业人士作出诊断。诊断医师不应是学生的家庭成员。
文件应包括:
- 需要有耳聋或任何程度的听力损失的明确陈述。可接受的文件的年龄取决于条件和学生的住宿要求的性质。它还应该注意到个人的听力状态(静态或变化)。性质变化的听力损失可能需要更频繁地记录。
- 一份评估程序的叙述性总结,用于诊断、评估结果和列出任何建议的调整措施。
如果同时存在学习障碍或其他残疾情况,可能需要适当的专业人员进行进一步评估。
所有文件必须在专业人士的官方信笺上提交,说明残疾情况。报告应注明日期和签名,并包括评估者的姓名、头衔和专业证书,包括有关许可证/认证的信息。学生无障碍服务将决定住宿在大学环境中是否合理。
所有提交给SAS的文件都是保密的。